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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一开发商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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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阳光华府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没修复,涉嫌违规综合验收,说是为业主早点办房产证,但之后没有修善,多年来投诉举报,住建局未监督把关到位导致小区房屋受损业主遭受严重损失,2019年申请质保金维修,未全面摸排维修,也未修缮完,近期住建局说开发商质保金到期,未全面检查修复就违规操作退还质保金给开发商,现要用公共维修基金并让业主签字,我们不同意,业主反映问题在质保期内,应该是开发商质保金维修,请领导帮助调查解决

阜南县阳光华府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没修复,涉嫌违规综合验收,说是为业主早点办房产证,但之后没有修善,多年来投诉举报,住建局未监督把关到位导致小区房屋受损业主遭受严重损失,2019年申请质保金维修,未全面摸排维修,也未修缮完,近期住建局说开发商质保金到期,未全面检查修复就违规操作退还质保金给开发商,现要用公共维修基金并让业主签字,我们不同意,业主反映问题在质保期内,应是开发商质保金维修,请领导帮助调查

阜南县阳光华府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没修复,美其名曰为业主办房产证,之后没有修善,多年来投诉举报,小区房屋受损业主遭受严重损失,2019年申请质保金维修,未全面摸排维修,也未修缮完,近期住建局说开发商质保金到期,未全面检查修复就退还质保金给开发商,现要用公共维修基金并让业主签字,我们不同意,业主反映问题在质保期内,请领导帮助调查解决。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阜南县阳光华府房屋质量”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阜南县阳光华府小区的物业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未退还给开发企业。该小区因外墙保温大面积脱落、东侧围墙倒塌,小区内部道路塌陷积水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经阜南县质监站现场核实后认定上述问题属于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应由开发企业安徽阜南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合肥维康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并建议使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2019年,该小区物业公司也向开发企业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报修,但该公司以其无经济能力为由委托物业公司向县住建局申请使用质量保修金对小区围墙、保温层、道路、部分防水进行维修。

《阜阳市住宅物业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物业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报修人)应当向开发建设单位报修。开发建设单位对物业可以自行报修,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自然人、法人代为报修。如业主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的,可及时向物业企业报修,并提供相关证明委托物业公司申请使用质量保修金。

根据上述规定,县住建局已按照质量保证金使用流程将上述施工款项50%拨付至施工企业。待工程完工后由县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并通过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工程进行审计,以最终的审计价格进行决算。

工作人员已向您联系告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阜南县住建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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