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转挂牌、终止出让、延期调整......截至目前,11月南宁土地市场还未有地块成交,信贷仍未放宽、房企现金流承压之下房企拿地热情依旧不高。
11月17日,南宁发布公告,编号GC2021-067,青秀区三岸板块84亩地块再度延期出让,并取消了引进产业等建设要求,出让条件已适度放松。
该84亩地块与龙湖天街一路之隔,周边有在建开泰路中学、开泰路小学,沿着开泰路可步行至滨江公园,商业、学校、公园配套齐全。
可以看到,GC2021-067地块出让期限已是一延再延,原计划10月22日截牌,而后发布公告延期至11月19日,如今再度延期至12月16日当天现场挂牌出让。
本次公告发布,除了延长现场挂牌时间,还调整了项目主要建设要求,适度放宽了竞买人的准入门槛。
调整后,须配建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老所(社会福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健身活动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不变,主要取消了建设甲级写字楼、引进以大数据等产业为主的企业、商品房预售条件这3大要求,具体如下:
(三)竞得人须在自持商务金融产权65000平方米物业引进以大数据、高性能计算软件、虚拟现实软件、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新能源、现代供应链等产业为主的企业,其中,“2020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主导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类型企业)不少于2家,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发布的“2020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企业”名单中企业不少于5家,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不少于50家(要求年营收1000万元以上)。
在土地成交后六个月内,竞得人须与引进的上述企业签订产业园招商入驻意向协议,且该自持的65000平米物业入驻企业的意向签约率达到80%。经青秀区政府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不超过本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80%的销售许可证(含预售和现售)。
商务金融部分工程建设形象进度达到±0.00并经青秀区政府认可后,可申请办理本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剩余部分销售许可证(含预售和现售)。
(四)竞得人须按照与青秀区政府签订的《450103450002GB02643宗地履约监管协议书》有关约定执行,并由青秀区政府负责监管。
(二)竞得人须自持该地块商务金融产权不少于65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持有年限为20年(自持日期自房屋首次登记之日起计算),自持期间不得销售、抵押。不得以前期租赁后期转让等方式变相转让及改变使用性质,经过青秀区政府同意引入相关企业发生的股东增加和退出等股权变更的除外。
(三)竞得人须按照与青秀区政府签订的《450103450002GB02643宗地履约监管协议书》有关约定执行,并由青秀区政府负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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