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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5次!武汉落户门槛逐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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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数据公示后,为提升人口吸引力、打造中部城市引擎,武汉市近半年5次调整落户政策,一场声势浩大的“抢人大战”就此打响!

近日,《湖北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到2025年,湖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从2020年的62.89%,提升到65%,力争达到67%。武汉城市圈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70%以上。

《方案》明确了8个方向的37条具体举措,提出对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取消在武汉中心城区落户限制。探索武汉城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积互认。

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做好公租房保障,支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制定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权退出、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流转和集体资产股权退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资格权退出等实施办法,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政府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土地流转承接机构等方式,建立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资格权在自愿前提下的有偿退出机制。

2、非本市户籍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其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1、新城区落户:社保满6个月(由之前的2年调整为6个月),无需自有房屋,租房也可落户。

推动武汉全面落实取消进城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 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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