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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的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注意!新规来临,要按要求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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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的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注意咯!

四川新规出炉

“三小”经营者要按要求备案登记!

近日,四川省针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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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致电市食药监局,得到回复:攀枝花将按照该《条例》实施

伴随着新规的实施,全省25万余家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以下简称“三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将迎来重大变革,如:

,不得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和经营裱花蛋糕;

禁止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和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等;

,对生产经营病死肉类产品等5类行为设置了起点两万元直至高达货值金额20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等。

《条例》明确,鼓励食品摊贩进入区域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三小”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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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到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明、住所、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材料。

几个工作日后,就会取得一张登记卡。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以对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主动进行登记。

对于违反相应条款,《条例》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三小”转让、出租、出借、伪造、涂改备案证的,将被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拒不改正的,对食品小作坊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食品小经营店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性质较为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设置了起点为20000元,直至高达货值金额20倍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还可能被处以“5年禁入”。

文稿来源:华西都市报

编辑: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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